發布時間:2021-02-23 09:50:00
包裝設計既是一種藝術創作活動,也是一種營銷活動。產品只是包裝設計的對象,而不是包裝設計的主體。主體包括三個部分:設計師、顧客和最終消費者。
包裝設計既是一種藝術創作活動,也是一種營銷活動。產品只是包裝設計的對象,而不是包裝設計的主體。主體包括三個部分:設計師、顧客和最終消費者。
隨著市場的發展,企業的一切營銷活動都要以最終消費者為核心,包裝設計也不例外。設計師與顧客之間的一切差異都應統一到以最終消費者為核心。包裝設計是為最終消費者設計的。只有堅持這一原則,才能避免包裝設計的失敗,否則就不會成功。
設計師和顧客一直強調,商品從生產到流通,從流通到消費,都要保持完好。其實,這種需求遠遠不夠,因為好的商品不一定有好的功能,更不用說包裝的附加值功能了。保護商品的功能也應該圍繞最終消費者的核心,使他們能夠***限度地發揮商品的使用價值。包裝設計的失敗是指完好的商品不能使用、使用不方便或不能充分發揮其功能。包裝是指在運輸、儲存和銷售過程中,使用適當的材料、容器和技術使貨物保持良好狀態。在現代營銷活動中,只有上述認識是不夠的,必須對包裝的內涵和外延有新的認識。
從內涵上看,包裝是一種產品,是顧客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一般來說,營銷組合包括四個因素:產品、價格、分銷和促銷。然而,許多營銷學者將包裝列為第五大營銷組合因素。事實上,一個完整的商品概念應該包括三個層次:核心產品、有形產品和附加產品。核心產品是指顧客真正需要購買的產品;有形產品是指品牌、功能、款式、質量和包裝;附加產品是指一系列的售后服務??梢姲b是有形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。